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章程对股份转让的限制未作特别规定。该公司有关人员的下列股份转让行为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A.发起人赵某于2020年4月转让了其所持本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25%
B.董事钱某于2020年9月转让了其所持本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25%
C.孙某于2021年1月离职,2021年3月转让了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D.李某于2021年4月将其所持本公司全部股份800股一次性转让
A.发起人赵某于2020年4月转让了其所持本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25%
B.董事钱某于2020年9月转让了其所持本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25%
C.孙某于2021年1月离职,2021年3月转让了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D.李某于2021年4月将其所持本公司全部股份800股一次性转让
A.监事张某2019年3月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转让
B.董事吴某2019年8月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份500股一次性转让
C.董事罗某2020年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转让
D.经理王某2021年1月离职,8月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所有股份
A.监事张某2018年3月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转让
B.董事吴某2018年8月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份500股一次性转让
C.董事罗某2019年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转让
D.经理王某2020年1月离职,8月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所有股份
A.2008年3月,董事钱某将所持公司股份10万股中的25000股卖出
B.2007年5月,董事赵某将所持公司股份20万股中的2万股卖出
C.董事孙某因异国定居,于2007年7月辞去董事职务,并于2008年3月将其所持公司股份5万股全部卖出
D.监事李某于2007年4月9日以均价每股8元价格购买5万股公司股票,并于2007年9月10日以均价每股16元价格将上述股票全部卖出
A.2019年7月15日
B.2019年8月15日
C.2019年8月1日
D.2019年7月1日
A.由于对证券流通与发行的中介需求日增,催生了最初的证券中介业务和第一批证券经营机构
B.1988年,国债柜台交易正式启动
C.1990年12月19日和1991年7月3日,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先后正式营业
D.我国于1998年年底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监事张某2012年3月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转让
董事吴某2012年8月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份500股一次性转让
董事罗某2013年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转让
经理王某2014年1月离职,8月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所有股份
发起人王某于2014年4月转让了其所持本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25%
董事郑某于2014年9月将其所持本公司全部股份800股一次性转让
董事张某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0000股,2014年9月通过协议转让了其中的2600股
总经理李某于2015年1月离职,2015年3月转让了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A.李某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法律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3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3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在本题中,李某买入、卖出股票的时间间隔已超过3个月。
B.李某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法律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在本题中,李某买入、卖出股票的时间间隔未超过6个月。
C.李某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在本题中,李某转让股份的行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时间未满3年。
D.李某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本题中,李某并未离职。
A.甲公司具有数额较大债务,于一年前到期,目前仍未清偿
B.乙公司在去年有重大违法行为
C.张某在五年前因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D.李某因车祸成为植物人
A.17.14
B.21.90
C.17.06
D.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