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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护士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要求多少分及格?

2023-03-15 来源:搜题宝

根据《青海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青海省护士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要求如下:

1.护士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

2.西宁地区及省级医疗卫生单位的护士所获得的学分数应以I类学分为主;州、市、县级及其他医疗卫生单位的护士所获得学分数可以Ⅱ类为主,但I类学分不低于10分;

3.护士每年获得的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数不超过10分。I类学分可替代Ⅱ类学分,反之则不能替代。

 

相关内容扩展:

继续医学教育的项目分为:

1. 由卫生部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审批认可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2.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审批认可的或由其授权单位组织的项目;

3. 由卫生部部属院校、直属单位和中华医学会总会举办,向卫生部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专项案的项目;

4. 自学和其它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申领流程:

一、申领网址

符合学分申领标准的学员,请登录“中国医师协会继教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cme.cmda.net

二、申领流程

(1)点击页面上方“个人学分申领”。

(2)点击“验证学分”通道。

(3)选择“学分查询”输入身份证号码以及验证码,点击“检索内容”。系统会自动检索出学员获得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证书。

(4)如需查看证书详情,可以点击“查看”。如需下载证书,可以点击“下载”。证书需自行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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