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下列何种资格者,得为期货商之经理人:()
A.证券或金融机构工作经验二年以上,曾任经理以上或同等职务者
B.证券、期货或金融机构工作经验三年以上,曾任副经理以上或同等职务
C.期货机构工作经验二年以上,曾任副经理以上或同等职务者
D.担任证券、期货行政或管理工作经验三年以上,曾任荐任职以上或相当职务者
A.证券或金融机构工作经验二年以上,曾任经理以上或同等职务者
B.证券、期货或金融机构工作经验三年以上,曾任副经理以上或同等职务
C.期货机构工作经验二年以上,曾任副经理以上或同等职务者
D.担任证券、期货行政或管理工作经验三年以上,曾任荐任职以上或相当职务者
A.办理期货交易受托买卖之业务人员得兼任内部稽核人员
B.期货商经理人或业务员请假不须指派职务代理人
C.在职人员应每三年参加在职训练
D.期货商业务员从事期货交易开户及受托行为,视为该期货商授权范围内之行为
A.期货交易所、期货结算机构、期货同业工会对于证管会依法所为之检查调查不得有拒绝或妨碍之行为其有拒绝或妨碍之情事时证管会除得课以行政罚锾外,并得以情节轻重为警告撤换负责人或其它有关人员命令为六个月之停业或撤销其营业许可之行政处分
B.期货业应依证管会之规定雇用具有业务员资格者为客户办理开户并接受客户委托进行期货交易事宜,期货业违反此项规定者应受刑罚
C.期货商之业务员因执行业务而触犯期货交易法之刑责时,仅由为该行为之业务员单独负刑事责任,期货商对于业务员之业务上犯罪行为完全不负任何连带刑事责任
D.仅期货交易所及期货结算机构订定或限制期货交易人之期货交易数量或部位持有数量
A.期货商受托从事期货交易,应评估客户从事期货交易之能力
B.期货商应每日交付对账单,每月交付买卖报告书予期货交易人
C.期货商接受期货交易人开户时,应由具有业务员资格者为之
D.风险预告书之记载事项及格式,由主管机关定之
A.受禁治产宣告未经撤销者
B.法人委托开户未能提出该法人授权开户之证明书者
C.违背期货交易契约已满三年
D.违反期货交易管理法令经判决有罪未满五年
A.Ⅰ、Ⅲ、Ⅳ
B.Ⅰ、Ⅱ、Ⅲ
C.以上皆是
D.以上皆非
A.对期货交易人作获利之保证
B.与期货交易人约定分享利益或共同承担损失
C.利用期货交易人账户或名义为自己从事交易
D.以上皆是
A.会员制期货交易所之董事、监察人或其它职员不得为自己用任何名义自行委托他人在该期货交易所
B.公司制期货交易所得以章程明定股东资格之限制,并得限定股票转让或出质之对象以章程所定之资格为限
C.员会制与公司制期货交易所之董事、监察人均应至少四分之一由证管会指派非会员或非股东之相关专家担任之
D.公司制期货交易所之业务委员会及纪律委员会之成员,至少应有三分之一为在该交易所之期货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