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师甲为刘某拍照后,私自将照片卖给乙制作挂历销售,后来乙又将照片送给丙做橱窗广告,被刘某发现诉至法院。在本案中,侵害刘某肖像权的是()
A.甲和乙
B.乙和丙
C.甲和丙
D.甲,乙,丙
A.甲和乙
B.乙和丙
C.甲和丙
D.甲,乙,丙
A.甲和乙
B.乙和丙
C.甲和丙
D.甲、乙、丙
2011年5月,刘甲和刘乙用20万元购买假美元,林某将自己制造的假秘鲁币(秘鲁币在我国银行不能兑换)当做假美元卖给了刘甲和刘乙,刘甲和刘乙发现真相后找林某退货,林某拒绝。刘甲和刘乙为了报复林某,商量将林某在幼儿园上学的儿子打死。2011年7月11日,刘甲和刘乙在幼儿园的门口误将蔡某的儿子当做林某的儿子,刘甲和刘乙用钢筋照蔡某儿子的头上猛打几下后逃跑。当时,蔡某家的保姆魏某去接蔡某的儿子,她看到蔡某的儿子被打后,怕担责任,没有将蔡某的儿子送往医院,也没有给蔡某打电话,吓得赶紧逃回了自己的老家。事后鉴定发现,当时蔡某的儿子被打后并没有立即死亡,但即便魏某及时将蔡某的儿子送医院抢救,蔡某的儿子仍然得不到救治。20l1年7月23日,刘甲和刘乙被抓获,他们供认了打死蔡某儿子的事实,并供述了他们买假美元的事实,揭发林某制造假秘鲁币。问题:
林某是否构成伪造货币罪?
A.王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套取公款,构成贪污罪,贪污数额为10万元
B.王某利用与乙公司签订合同的机会谋取私利,应以职务侵占罪论处
C.刘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事后将货款交给王某,刘某行为构成贪污罪
D.刘某协助王某骗取公款,但因其并非国家工作人员,故构成诈骗罪
A.无效
B. 有效
C. 可撤销
D. 效力待定
甲房地产公司(下称甲公司)与乙建筑公司(下称乙公司)达成一项协议,由乙公司为甲公司承建一栋商品房。合同签订后,为筹集工程建设资金,甲公司用其建设用地使用权作抵押向甲银行贷款4000万元,乙公司为此笔贷款承担保证责任,但对保证方式未作约定。 乙公司将部分施工任务交给丙建筑公司施工。丙公司施工时未对通行工地的道路设防护措施,行人陈某路过时,工人刘某不慎掉落手中的砖头,将陈某砸成重伤,花去医药费5000元。 甲公司在施工开始后即进行商品房预售。梁某购买了3号楼501号房屋,预交了10万元房款,约定该笔款项作为定金。但不久,甲公司又与汪某签订了一份合同,将上述房屋卖给了汪某,并在房屋竣工后将该房的产权证办理给了汪某。汪某不知该房已经卖给梁某的事实。(首都经贸2010年研) 问:
对于陈某的损失。应当由谁承担责任?为什么?
A.甲将王某杀害后,以王某被绑架为由,向其亲属索要钱财。甲除构成故意杀人罪外,还构成敲诈勒索罪与诈骗罪的想象竞合犯
B.饭店老板乙以可乐兑水冒充洋酒销售,向实际消费数十元的李某索要数千元。李某不从,乙召集店员对其进行殴打,致李某被迫将钱交给乙。乙的行为构成抢劫罪,而非敲诈勒索罪
C.职员丙被公司辞退,要求公司支付5万元补偿费,否则将所掌握的公司商业秘密出卖给其他公司使用。丙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D.丁为谋取不正当利益,送给国家工作人员刘某5万元。获取不正当利益后,丁以告发相要挟,要求刘某返还5万元。刘某担心被告发,便还给丁5万元。对丁的行为应以行贿罪与敲诈勒索罪实行并罚
A.甲将王某杀害后,又以王某被绑架为由,向其亲属索要钱财。甲除构成故意杀人罪外,还构成敲诈勒索罪与诈骗罪的想象竞合犯
B.饭店老板乙以可乐兑水冒充洋酒销售,向实际消费数十元的李某索要数千元。李某不从,乙召集店员对其进行殴打,致其被迫将钱交给乙。乙的行为构成抢劫罪而非敲诈勒索罪
C.职员丙被公司辞退,要求公司支付10万元补偿费,否则会将所掌握的公司商业秘密出卖给其他公司使用。丙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D.丁为谋取不正当利益送给国家工作人员刘某10万元。获取不正当利益后,丁以告发相要挟,要求刘某返还10万元。刘某担心被告发,便还给丁10万元。对丁的行为应以行贿罪与敲诈勒索罪实行并罚
A.甲与丙的工程机械买卖合同不成立
B.乙应将20万元款项直接返还合伙企业
C.合伙企业有权从丙处取回工程机械
D.合伙企业有权就企业所受损失向甲追偿
A.6 周岁的王某将自己的电话手表赠与赵某
B.宋某以泄露王某隐私为由,胁迫王某以超低价格将祖传古董卖给自己
C.张某以高于市场价30%的价格将房屋出售给李某
D.甲公司代理人刘某与乙公司负责人串通,以甲公司名义向乙公司购买质次价高的商品
A.6 周岁的王某将自己的电话手表赠与赵某
B.宋某以泄露王某隐私为由,胁迫王某以抄底交割将祖传股东卖给自己
C.张某以高于市场价30%的价格将房屋出售给李某
D.甲公司代理人刘某与乙公司负责人串通,以甲公司名义向乙公司购买质次价高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