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某纺织品公司为国有企业,因长期管理不善,造成企业严重亏损.资不抵债。数额较大。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在此
问题:
(1) 对纺织品公司的哪些债权属于破产债权,数额分别是多少?
(2) 纺织品公司总经理王某的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3) 对纺织品公司的债权应当如何清偿?
问题:
(1) 对纺织品公司的哪些债权属于破产债权,数额分别是多少?
(2) 纺织品公司总经理王某的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3) 对纺织品公司的债权应当如何清偿?
问题:
乙是否有权主张行使抵押权?为什么?
该案涉及哪几个法律关系?
案例 如何选择支付方式,既有利于打开市场,又能减少收汇风险?
案情
A公司生产纺织品并出口到一些国家,最近该公司试图打开B国的市场。在B国,纺织品市场的竞争比较激烈。A公司与正在商谈中的C进口公司是第一次交易。A公司应该如何选择支付方式,既有利于打开市场,又能减少收汇风险?
A.东方公司滥用股东权利,损害了债权人甲银行的利益,应当对借款承担连带责任
B.张某和王某也应对借款承担连带责任
C.东方公司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债权人利益,其法人人格被否认,乙银行可类推适用,直接要求田蒙公司和其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D.如果法院支持甲银行的诉讼请求,其法人人格被否认,田蒙公司必须变更企业形式为合伙企业
?? 案情:国有化工厂车间主任甲与副厂长乙(均为国家工作人员)共谋,在车间的某贵重零件仍能使用时,利用职务之便,制造该零件报废、需向五金厂(非国有企业)购买的假象(该零件价格26万元),以便非法占有货款。甲将实情告知五金厂负责人丙,嘱丙接到订单后,只向化工厂寄出供货单、发票而不需要实际供货,等五金厂收到化工厂的货款后,丙再将26万元货款汇至乙的个人账户。
丙为使五金厂能长期向化工厂供货,便提前将五金厂的26万元现金汇至乙的个人账户。乙随即让事后知情的妻子丁去银行取出26万元现金,并让丁将其中的13万元送给甲。3天后,化工厂会计准备按照乙的指示将26万元汇给五金厂时,因有人举报而未汇出。甲、乙见事情败露,主动向检察院投案,如实交待了上述罪行,并将26万元上交检察院。
此外,甲还向检察院揭发乙的其他犯罪事实:乙利用职务之便,长期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其远房亲戚戊经营的原料公司采购商品,使化工厂损失近300万元;戊为了使乙长期关照原料公司,让乙的妻子丁未出资却享有原料公司10%的股份(乙、丁均知情),虽未进行股权转让登记,但已分给红利58万元,每次分红都是丁去原料公司领取现金。
问题:
请分析甲、乙、丙、丁、戊的刑事责任(包括犯罪性质、犯罪形态、共同犯罪、数罪并罚与法定量刑情节),须答出相应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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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居住在国外美国一人波特等15人在我国对我国某公司提起的合同违约之诉,案件的标的额为1万元,而且案情简单
B.周某对王某提起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
C.周某对某出版社提起的出版合同纠纷案件,受诉法院所属高级法院没有对此类案件的管辖作出规定
D.乙公司以甲公司的名称注册为域名,甲公司因而对乙公司提起诉讼的,受诉法院所属高级法院没有对此类案件的管辖作出规定
运用报检理论及相关的检验检疫法律法规,分析本案的法律依据并对本案进行案由分析,针对因P公司不如实申报,骗取检验检疫证单的不法行为,提出相关对策和建议。
案例 进口商与保理服务
案情
经营日用纺织品的英国Tex UK公司主要从我国、土耳其、葡萄牙、西班牙和埃及进口有关商品。几年前,当该公司首次从我国进口商品时,采用的是信用证结算方式。最初采用这种结算方式对初次合作的双方是有利的,但随着进口量的增长,他们越来越感到这种方式的烦琐与不灵活,而且必须向开证行提供足够的抵押。为了继续保持业务增长,该公司开始谋求至少60天的赊销付款方式。虽然他们与我国出口商已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但是考虑到这种方式下的收汇风险过大,因此我国供货商没有同意这一条件。之后,该公司转向国内保理商Alex Lawrie公司寻求解决方案。英国的进口保理商为该公司核定了一定的信用额度,并通过中国银行通知了我国出口商。通过保理机制,进口商得到了赊销的优惠付款条件,而出口商也得到了100%的风险保障以及发票金额80%的贸易融资。目前Tex UK公司已将保理业务推广到了5家中国的供货商以及土耳其的出口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