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甲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承包一项建筑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额5000万元,其中由甲公司提供并按市场价确定
某市甲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承包一项建筑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额5000万元,其中由甲公司提供并按市场价确定的金属结构件1170万元(购进金属结构件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00万元、增值税170万元);发包方提供建筑材料830万元。甲公司将其中300万元的安装工程分包给某县铝材生产公司(具备建筑行政部门批准的建筑安装资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合同约定使用该铝材生产公司生产的铝合金材料,材料价税合计200万元,安装费100万元。
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