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食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末将本企业生产的一批食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该批食品的市场售价为20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7%,成本为15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该企业应确认的应付职工薪酬为()万元。
A.23.4
B.15
C.20
D.16.6
A.23.4
B.15
C.20
D.16.6
A.10
B.11.7
C.12
D.14.04
某食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年6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 购进一批生产用的食用植物油,取得专用发票上的价税合计金额为56500元; (2) 以每公斤2元的单价向农业生产者收购水果2000公斤。 (3) 购置办公用电脑5台,单价6000元,销售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5100元。 (4) 向某商厦(一般纳税人)销售食品 5000公斤,取得含增值税销售收入117000元;向某糕点厂(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水果罐头1000箱,取得含增值税销售收入93600元。 (5) 直接向消费者零星销售食品400公斤,取得零售收入14040元。 要求:根据以上情况,计算该公司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销项税额以及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
A.将自产的产品用于本企业基建工程
B.将外购的食品发给职工
C.将外购的办公用品交付财务部门使用
D.将自行加工的半成品连续生产最终消费品
A.1340
B.1407.71
C.1704.71
D.2380
A.5,25
B.4.71
C.5.2
D.4.76
A.13.16
B.16.68
C.20.56
D.37
A.3.99
B.3.94
C.3.79
D.3.66
A.119360.69
B.113981.25
C.129761
D.102243
某化妆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年5月份经济业务如下:
(1)销售成套化妆品取得不含增值税价款300000元,增值税销项税额51000元。
(2)发出材料委托加工化妆品,材料成本70000元,加费15000元。收回委托加工化妆品时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受托方已代收代缴消费税。当月收回委托加工的化妆品直接出售,不含增值税售价为100000元。
(3)为生产化妆品,本月自生产企业购入化妆品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200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34000元,全部投入生产。
(4)为职工搞福利,发放自产化妆品,价值50000元(不含税售价),成本价30000元。厂实验室领用实验用化妆品一批,成本价12000元,不含税售价18000元。
(5)企业将护肤品、护发品、化妆品装入一个盒内作为礼品送给关系单位,不含税售价为20000元。报废原材料一批,不含税成本40000元。
要求: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