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关于发票开具的说法,符合现行政策规定的是()。
A.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B.纳税人向其他个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可以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C.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可向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D.纳税人向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得开具或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A.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B.纳税人向其他个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可以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C.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可向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D.纳税人向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得开具或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A.金首饰的进口应纳消费税
B.银首饰的出厂销售应纳消费税
C.钻石饰品的批发应纳消费税
D.金基合金镶嵌首饰的零售应纳消费税
A.店铺只能开电子发票,不可开纸质发票
B.纸质发票需要预留客户具体的收件信息
C.电子发票是开具后买家就能收到了
D.开票类目可以按照顾客要求开
A.用户未收到发票,未核实具体情况,建议用户联系京东客服
B.告知用户京东默认电子发票,同样也是可以用于报账使用
C.发票税点都是13%,商品价格已经是含税价格
D.增值税发票首次开具需要资质认证
A.电子发票换开纸质发票时间:发票开具30天内可修改(以发票开具日期开始计算)
B.电子发票换开纸质发票时间:发票开具60天内可修改(以发票开具日期开始计算)
C.发票开具时效:财务接到通知后3-5个工作日开具并寄出
D.电子发票换开纸质发票时,客户原因导致的换开需客户承担运费
A.风险准备金由交易所设立
B.交易所按交易手续费收入的5%的比例,从管理费用中提取
C.符合国家财政政策规定的其它收入也可被提取为风险准备金
D.当风险准备金达到一定规模时,经交易所董事会决定可不再提取
A.纳税信用B级的纳税人可以一次领取不超过3个月的发票用量
B.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主管税务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办结
C.小规模纳税人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按规定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D.一般纳税人申请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的,主管税务机关不需事前进行实地查验
A.不得拆本使用发票
B.转让发票
C.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簿
D.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
A.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联次为三联: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
B.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可以申请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C.一般纳税人销售旧货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D.辅导期纳税人一个月内多次领购专用发票的,应从当月第二次领购专用发票起,按上一次已领购并开具的专用发票销售额的3%预缴增值税
E.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法的纳税人,每月开票金额大于应征增值税税额的,仍按应征增值税税额征收税款
配送服务税收筹划
零售企业的配送物流服务,从流转税的角度,可以分解为货物仓储、分拣、运输、搬运、装卸等服务。按现行流转税政策,均属于营业税税种的课税范围。按税目划分,则涉及“交通运输业”和“服务业”两个税目。其中,货物运输和装卸搬运适用交通运输业税目,法定税率为3%,仓储属于服务业税目,法定税率为5%。适用不同税率的前提条件是要分开核算。
根据现行的发票管理办法,与取得货运收入的相关发票制度包括:①只能使用从地税机关申领的“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或“全国联运行业货运统一发票”(以下均简称“货运发票”)。②申购货运发票的条件是必须取得政府机关(交通管理局)颁发的《公路货运许可证》,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登记有“货物运输”字样,并在地税局办理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资格认定”手续。③如未能获准领购并自开货运发票,就只能逐笔向地税局申请代开货运发票,这需要逐笔提交繁杂的资料证明。
在实践中,许多连锁企业没有申领到货运发票,但又取得了相关收入,按现行规定就得逐单向地税局申请代开货运发票。但由于提交资料繁杂,过高的操作成本令连锁企业难以承受。
如果连锁企业不办理逐笔申请代开,就会落入这样的困境:由于地税局电脑系统中该企业没有登记“交通运输业”税目,无法按3%的低税率申报纳税,只能挤入“其他业务收入”缴纳5%的营业税。不仅如此,当客户要求开具发票时还要遭遇巨大的困扰,手中只有“其他服务发票”而没有“货运发票”,如果在“其他服务发票”上开具“运费、装卸费”等项目就构成了发票违章,在发票验销环节被地税局发现会课以罚款(罚款金额每张从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要发票不违章,就只能将物流费统统以“服务费”等模糊的名目收取。
由于连锁零售企业配送服务的客户一般为供应商(包括生产商与贸易商),基本上都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客户如果取得“货运发票”,按现行的增值税政策规定,发票所列之“运输费”可以抵扣7%的增值税(“装卸费、包装整理分拣费”不允许计算抵扣)。如果供应商从零售企业取得的发票为“其他服务收入发票”,就不能抵扣任何税款。
而目前大多数连锁零售企业的配送中心没有申请取得交通管理局颁发的《公路货运许可证》,不能在地税局登记“交通运输业”营业税目,因而不能办理“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资格认定”,不许领购货运发票。实践中多数零售企业是外包(委托其他货运公司运输),或者购入若干车辆并办理车辆的《营运许可证》,自行完成配送业务。对外收取的配送服务费则全部按“其他服务收入”缴纳5%的营业税并开具“其他服务收入发票”。供应商不能抵扣增值税。
一般大型零售企业的配送中心一年运输装卸收费收入可达上千万元。如经过税收筹划,自身可节省营业税开支达几十万元,足以弥补筹划的成本。同时,筹划后供应商还可获得上百万元的税收抵扣,对供应商而言配送税收筹划也具有较大的经济意义。由于配送税费筹划能够降低整个商品供应链的税收成本,因而对降低商品价格也有着现实意义。随着大型零售企业配送中心物流功能的外部扩展,开展第三方物流配送服务将是连锁零售配送中心业务发展趋势,配送税费问题不可忽视。
问题:请你利用所学知识对大型零售企业配送中心税收进行合理筹划,以减少配送中心成本支出,实现零售供应链企业的双赢。
A.免征增值税
B.即征即退增值税
C.差额退还增值税
D.全额退还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