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主观题]
我某出口公司与日本某商人按每公吨250美元CIF悉尼成交某农产品500公吨,合同规定:每袋包装50千克,
双线新麻袋包装,即期信用证付款方式。该公司凭证装运出口并办妥了结汇手续。事后对方来电称,我公司所交货物扣除皮重后实际到货不足500公吨,要求按净重计算价格,要求我方退回因短量而多收的货款。我公司则以合同未规定按净重计价为由拒绝退款。试问我公司做法是否合理?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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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200吨
B.2000吨
C.1800吨
D.因信用证内容与合同条款不一致,拒绝发货
问:(1)根据《公约》的规定,此案中,买方可以主张何种权利?(2)若买方索赔,其提出的索赔要求可包括哪些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