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具有出口经营权的电器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营出口自产货物,10月末未退税前计算的期末留抵税额为19万元,当期免抵退税额为15万元,则当期免抵税额为()万元
A.0
B.6
C.9
D.15
A、0
A.0
B.6
C.9
D.15
A、0
A.纳税人提供邮政业服务的税率为9%
B.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税率为13%
C.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适用平均税率
D.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的税率为13%
A.0
B.4
C.9
D.15
A.90.90
B.92
C.109.6
D.138
A.应退增值税62.1万元,免抵增值税额为23.7万元
B.应退增值税58.2万元,免抵增值税额为0
C.应退增值税62.1万元,免抵增值税额为0
D.应退增值税58.2万元,免抵增值税额为3.9万元
A.借:主营业务成本20000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200000
B.借:主营业务成本20000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200000
C.借: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45000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450000
D.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19000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190000
E.借: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19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26000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450000
某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2011年3月和4月分别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3月:报关离境出口货物一批,离岸价30万美元(美元与人民币汇率为1:6.90);内销货物一批,销售额为300万元;购进所需原材料等货物,购货额为500万元。
(2)4月:报关离境出口货物一批,离岸价60万美元(美元与人民币汇率为1:6.80);内销货物一批,销售额为250万元;购进所需原材料等货物,购货额为450万元。
已知上述购销货物增值税税率均为17%,购销额均为不含税价,增值税退税率为15%。
要求:计算该企业2011年3月和4月应纳或应退增值税税额。
只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货物,其增值税才适用“免、抵、退”税办法。( )
A.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
B.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
C.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其他外贸企业
D.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商贸企业
A.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生产企业
B.无出口经营权而委托外贸代理的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
C.出口计划内卷烟的生产企业
D.购进免税农产品出口的外贸企业
A.有出口经营权生产企业自营出口
B.无出口经营权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
C.外贸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
D.非生产性企业自营出口
E.非生产性商贸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
A.应退增值税45318元,免抵增值税额6136元
B.应退增值税37466元,免抵增值税额6136元
C.应退增值税24050元,免抵增值税额19552元
D.应退增值税23967元,免抵增值税额1963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