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甲公司的背书行为是否有效依照日本法判断
B.丙公司的保证行为是否有效依照英国法律判断
C.丁公司行使追索权的期限由美国法规定
D.丁公司为行使追索权而要求银行出具拒绝证明,应当依照付款地的法律
案例 托收结算中用FOB价格条件(1)
案情
甲国的A公司出口机电设备给乙国的B公司。双方商定用D/P托收方式结算,价格条件是FOB,买方负责船运和保险。B公司安排的承运人与A公司以前没有业务关系。A公司在装运货物后,把全套单据送银行托收,但货至乙国港口后,B公司以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约定为由,表示货物不能接受,拒不付款。A公司虽然控制货权,但是因为与船公司没有熟悉的业务关系,在处理货物的过程中耗费了很多时间和精力,并因此负担了货物滞留港口、市场价格变化等经济损失。在托收结算中,FOB价格条件合适吗?在国际结算中,应该如何考虑价格条件和结算方式的配合?
A.经济性国际重复征税
B.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
C.税制性国际重复征税
D.分配性国际重复征税
甲国A公司和乙国B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了C公司,C公司注册地和主营业地均在乙国,同时在甲国、乙国和中国设有分支机构,现涉及中国某项业务诉诸中国某法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该公司的民事行为能力应当适用哪国法律?A.甲国法B.乙国法C.中国法D.乙国法或者中国法
A.甲国政府对A公司来源于本国、乙国的所得以及来源于丙国的股息收入征税,依据是居民税收管辖权
B.乙国政府对8公司的营业利润征税以及丙国政府对c公司征收企业所得税,依据都是来源地税收管辖权
C.甲、丙两国政府分别对A公司和c公司征税,其税源是C公司的利润收入,构成了国际重叠征税
D.甲、乙两国政府同时对B公司的营业利润进行征税构成了国际重复征税
甲国科恩公司向乙国康纳公司购买一批钢材。双方签订了一份国际买卖合同,但是,合同中并没有准据法选择条款。现科恩公司以康纳公司没有按期交付钢材为由而在康纳公司营业所所在地的乙国法院提起诉讼。乙国法院依照特征性履行理论确定合同的准据法。那么,本案件应适用的准据法是()。
A.甲国法
B.乙国法
C.甲国法或乙国法
D.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公约》
A.B国的甲公司依据A国法律提出的要求
B.A国的乙公司依据B国法律提出的要求
C.B国的甲公司依据C国法律提出的要求
D.C国的丙公司依据B国法律提出的要求
A.来自甲国B公司的股息负担的税款可以抵免
B.来自乙国C公司的股息负担的税款不可以抵免
C.来自丙国D公司的股息负担的税款可以抵免
D.来自丁国E公司的股息负担的税款可以抵免
A.甲公司应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B.乙公司应向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戊公司的行为侵犯了乙公司的专利独占实施权
D.庚公司的行为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
A.该公司在乙国正式设有分机构
B.该公司在乙国发布大量广告
C. 该公司在乙国东海开采石油
D.该公司在乙国设有工厂